贵州多向发力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时间:

2023-11-27

来源: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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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上午,贵州省民政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贵州民政推进“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2022年,省民政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的居家生活更安全、外出生活更便捷、社区服务更贴心,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与公共养老设施的普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在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过程中,我省从完善政策和机制入手,多向发力、靶向施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科学合理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市建设“县区综合性护理型养老机构—街道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在乡村建设“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区域性养老院—村级农村幸福院”,确保到2025年,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功能互补,“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立。
  明确“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要求。按照老年人步行15分钟距离测算,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应小于700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要配建在便于老年人活动的地段,宜与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集中或邻近设置;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老城区、已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鼓励将配建指标适度集中,将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升级打造为具备日间照料、助餐配餐、短期托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街道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避免出现配建设施小、散、远,无法满足使用管理需要。
  此外,结合城镇“四改”,多措并举补齐老城区、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口。全面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在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中,通过补建、购置、转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逐步完善2014年以前建设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在相邻新建项目内予以补足,确保2025年前完成整改;盘活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整合辖区内可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公共用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以及辖区内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等资源,调整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集中改造利用;清理整合居住小区内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经业主共同决策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持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
  建立健全“四同步”机制,做好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严格落实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在审查城镇居住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对不符合规划条件、不符合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对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有关建设资料要无偿移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并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后委托给民政部门用于开展非营利性养老服务。
  (曾秦)

  一审:苏舟 实习编辑 吴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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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汪序安  
责任编辑: 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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