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推选“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及“优秀推荐人” 评分规则“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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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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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1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按照省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的通知》要求,根据贵州省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和分类标准,将在4月15日举行的贵阳市选树“第八届贵州省道德模范”现场推介评审活动的评分规则公布。
  据悉,此次现场推介评审活动评审由专家评审及大众评审组成。其中,专家评审由市精神文明办组织专家组成,专家评分实际得分取专家评审组总分平均分计算,占比50%;大众评审由社会招募及推荐人选组成,大众评分实际得分以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总分平均分计算,占比50%。
  据介绍,贵阳市选树推荐“贵州省道德模范”评分由基本标准和分类标准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候选人得分为评审组按照评分比例计算后相加总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以此类推。若仍出现同分,由专家组协商评定。取前10名进入报审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正式推荐候选人报省级参评。在报审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经复核确认,依次按分值从高到低递补。
  “贵阳市优秀推荐人”评选总分140分,即在贵阳市选树“贵州省道德模范”以100分为内容推荐分的基础上,增加推荐人现场表现40分构成。候选人得分为评审组按照评分比例计算后相加总分,5名专家每人另外拥有5分加分权,可为推荐人作为最后综合加分。优秀推荐人以实际得分达到120分及以上人员确定,名额不限。
  据了解,现场每位推荐对象展示时间为10分钟。推荐人示意开始后进行计时,展示结束后示意终止计时;推荐到时前30秒有提示,到时后即终止展示。
  延伸阅读:
  一、贵阳市选树推荐“贵州省道德模范”评审标准
  1.基本标准(60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分类标准(40分)(按类别单项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二、“贵阳市优秀推荐人”评审标准
  1.推介内容(100分):以贵阳市选树“贵州省道德模范”推荐分值为准。
  2.现场表现(40分):(1)语言表达(30分):推荐人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用语得当;推荐过程中,节奏有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推荐内容。准确表达内容,富有真情实感。推荐内容展现形式丰富,包括不限于PPT、视频等,推荐精彩有力,具有激励性、说服力、感召力。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2)形象风度(10分):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上下场礼仪完整。
责任编辑: 杨 垚

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  (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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