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2007年设立全国首个环境保护专业法庭开始,贵州法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促进生态环境司法提档升级,旨在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呵护乡愁记忆。
2007年,清镇环保法庭成立。2020年8月,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从1个到34个,从红枫湖畔到赤水河畔,贵州法院实现了对全省重要河流流域、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天眼宁静区等特殊敏感地区,以及矿产、白酒、茶叶等重点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覆盖。
案件审理方面,2007年,审理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2022年,审理全省首例认购“碳汇案”。从“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到“碳汇认购”;从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机制、传统村落司法保护机制,贵州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用最严格制度守护绿水青山。
司法协作方面,从率先在全国建立“145”审判机制,到跨部门协作,到打开省域间司法协作新局面,贵州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正不断形成完善。
数据统计,2017年以来,贵州法院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37707件。19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27篇裁判文书获全国性奖项。
一审:陈丽
二审:苏舟
三审:汪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