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守护贵阳“母亲河”

时间:

2023-08-17

来源: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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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贵阳市南明河保护规定》已正式公布,自2023年 12月1日起施行。强化依法治水,用良法善治守护好贵阳的“母亲河”,是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在法治保障下,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才能确保南明河长治久清,为市民带来更多生态福祉,为城市带来更多生态效益。
  南明河是贵阳人民的“母亲河”,是乌江一级支流、长江二级支流。一直以来,南明河都是贵阳市生态文明保护的重点区域,早在2004年,贵阳就颁布了《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贵阳市在城市区域与功能拓展、产业结构与分布、常住人口规模等方面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加之国家、省级层面相继出台或修订相关上位法,对加大河流保护治理作出了新的战略举措,提出了流域治理的新要求,原《办法》与当前实际情况已不再适应。在此背景下,总结经验、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对《办法》进行修订,是应对南明河生态治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必然举措。
  巩固南明河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要在法治保障下,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作为长江和乌江支流,南明河的治理非一地一域之事,其上下游、左右岸牵涉多个行政区域,这就要求建立流域协同共治机制,推动流域的系统保护。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与南明河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发力,为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作出贵阳贡献。另一方面,要做到守土有责,以新出台的《贵阳市南明河保护规定》为指南,重点整治南明河流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排放问题,加强南明河水生生物的保护和管理,规范市民休闲垂钓活动,坚决禁止在河道内种植等行为。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贵阳市南明河保护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南明河流域内各主体的职责,可谓正当其时。期待南明河流域内各主体依法尽责,携起手来,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让源源不断的清澈河水为这座城市增添更多魅力。
  (赵春雄)

  一审:苏舟 实习编辑 吴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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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苏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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