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贵阳红枫湖 绿色发展促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双赢

时间:

2021-01-05

来源:

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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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1月4日航拍的贵阳清镇市红枫湖一景。新华网周远钢摄   

  红枫湖是长江二级支流猫跳河的上游,是贵阳市和贵安新区重要的饮用水源地。2007年11月,全国首家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法庭——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现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贵阳清镇市成立。十余年间,该环保法庭依法严惩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行为,通过引入第三方进行环保监督、探索推进沿湖村寨垃圾分类处理、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搬迁、拆除违章别墅等措施“保湖富民”,大力保护红枫湖饮用水源安全。   

  介绍,该环保法庭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司法理念,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重在修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将生态修复作为对被告人量刑的重要情节予以重点考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如在涉及渔业资源犯罪的案件中,运用补投鱼苗、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在具备修复条件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非法采矿案中,采取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等方式修复被破坏的土地、林地资源;在部分环境污染案件中,采取消除环境污染影响、支付治污费用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据统计,仅2020年,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阶段完成的生态环境恢复成果有:补植林木798株、恢复耕地165亩、投放鱼苗4.5万余尾、支付环境修复费用673万元,该款专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   

   

  图为1月4日航拍的贵阳清镇市红枫湖一景。新华网 周远钢 摄   

   

  图为1月4日航拍的贵阳清镇市红枫湖一景。新华网 周远钢 摄   

   

  图为1月4日航拍的贵阳清镇市红枫湖一景。新华网 周远钢 摄   

   

  图为1月4日航拍的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新华网 周远钢 摄   

   

  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利用生态修复基金在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修建的污水净化生态循环系统(2017年6月9日摄)。新华网发   

   

  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清镇市林场建立的生态修复基地。(拼版照片)上图:摄于2016年6月28日,下图:2021年1月4日新华网 周远钢 摄   

编辑:宋德政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责任编辑: 骆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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