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怀钰,是贵阳市白云区第十六小学五(2)班的一名学生。今年11岁的她是个乐观向上的女孩,给人的感觉总是很懂事,处处显示出细心,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她在班级里就已经是老师的得力小助手。
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她具有良好的独立意识和责任感,从小就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例如,起床后自己穿衣整理被子,做好作业后收拾桌子,吃完饭后帮爸爸妈妈收拾碗筷,主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自己洗澡洗衣服刷鞋子等等,正是这些独立的好习惯,让她不但养成了责任意识,还获得了许多奖项。
在“向雷锋叔叔学习”系列活动中,她的手抄报作品获得一等奖;在“建党百年 情系校园”征文活动中,她的作文荣获一等奖;在“党在我心中启航新征程”活动中,她的书法作品《卜算子,咏梅》荣获二等奖,绘画类作品《致以崇高敬礼》荣获二等奖,作品《永远跟党走》荣获手抄报类三等奖;在现在开展的“垃圾分类21天习惯养成法”打卡活动中,她认真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记录21天打卡过程,在家庭、学校、社区及其他公共场所带头实践生活垃圾分类,被授予“垃圾分类小能手”称号。
在学习中,她面对难题从不畏惧,先独立思考,查找资料,实在做不出来再请教别人,直到弄懂为止。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即使偶尔遇到挫折或失败,也不会气馁,在失败和困难面前从不低头。她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多次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名列班级第一名,并多次荣获“学习之星”、“作业之星”、“阅读之星”、“优秀之星”、“三好学生”等称号。
这就是颜怀钰,一个勇敢执着、乐观向上的阳光女孩。
一审:苏 舟
二审:刘慕轩
三审:汪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