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2022年“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市委宣传部工作职责,形成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2022年“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普法宣传对象
1.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2.市委宣传部执法领域的执法管理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普法宣传重点
各区(市、县、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宣传部(政治部)、机关各处室要以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为宣传主线,加强党内法规、行政执法管理业务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教育,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具体宣传内容及各部门职责见附表)
三、主要普法宣传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在推进依法治国、增进人民福祉取得的伟大成就。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3.定期进社区、进基层、进园区(企业)、进乡村、进万家,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出版等法律法规。结合“安全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学习计划。落实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信访条例》的普法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法规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初任培训、晋升训练、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
附件: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普法内容及职责明细表
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
2022年7月20日
(稿件校对 田想)
一审:苏 舟
二审:刘慕轩
三审:汪序安